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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不会吧,不会吧,你不会到现在才知道我厚颜无耻不要脸吧?”
但凡她脸皮薄一点,她早就被江离那狗贼弄死了。
不说别的,她的巨额高利贷就能压死她。
她沈清宜行走江湖,靠的就是不拘小节。
众人:“……”
原来她还知道她厚颜无耻不要脸啊!
沈云絮嘴角都要抽僵了。
她脸上维持的完美笑容甚至有了一丝裂缝。
但她不愧是原书里的大女主,都这样了还能找到自己的表情管理,“爹,我也是有功夫在身的,你们头一次看见我的时候,不正逢我养父母妄图把我卖入青楼结果被我打趴下吗?”
她是在市井狼窝里长大的。
自小便学会拿起棍子保护自己。
为了防止被养父卖入青楼换银子,她十岁便学会了打猎,十二岁时候,已经能打死一匹狼。
沈云絮是自己命够硬,才能活到被沈家人发现。
也是她那位赌鬼养父丧尽天良,欠了一屁股债。
她养母一向是个偏心的,眼里心里只有小她三岁的弟弟。
当时这夫妻俩合起伙来骗她,说京城王老爷在为自家女儿招一个贴身护卫,一个月有二两银子。
沈云絮想着家里艰难,何况给京城的千金小姐做护卫,总好过在山上跟狼厮杀。
谁知道入了京城才发现,不是什么王家老爷要给自家女儿找护卫。
是他们想把她卖个好价钱!
当时沈家人就是在那样的情况下瞧见了她。
沈云絮垂眼,平生第一次认同沈清宜的话,“姑娘家习武没什么不好的,都是保护自己的手段罢了。”
“倘若我恪守规矩,想来大抵也是活不到现在的。”
“阿絮!”秦氏瞬间红了眼眶,将沈云絮搂在了怀里,“别说了,你受苦了孩子,都是爹娘不好,让你在外头吃了那么多年的苦。”
沈瀚一个
第47章 她真软,她身上好香。(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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