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再起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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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好没有想到,邓子军案再起波澜,检察院并没有就此善罢甘休,而是变更了一下罪名,再次提起了公诉。

  只不过,这次的罪名要比上一次轻的多了。

  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刑已经从死刑降到了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郝好来说,已经可以算得上是一次成功的辩护了。

  “委托手续我已经让老邓签过了。2万代理费也已经到我这儿,给我个账号,我转给你。”

  凌怀远带来消息的同时,还把已经签好的委托手续一并带了过来。

  这也算是一个意外的惊喜了吧。

  自己这下子就有了1万多的进账了。

  “谢谢凌老师。”

  “别谢我,是你案子办得漂亮。”凌怀远摆摆手,把手续和钱送到,就没有其他什么事情了,他也就自行离开了。

  “师姐,这个案子要不要也宣传一下?”凌怀远走后,郝好看着坐在对面的宁丹。

  一次成功的辩护,如果宣传到位的话,能够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名气。但他也知道,这次的事情闹得有点大,不知道是不是会有不良后果。

  万一要是刺激到某些人,他们会不会再来找自己的麻烦。

  “省点心吧你。”宁丹没有给郝好好脸色,事情都闹这么大,还不嫌事儿大。

  “我也就那么一说。”郝好只好作摆了,他也不想再让人找自己的麻烦。

  宣传的事情不想了,但业务还是要做的。

  邓子军案已经转由市里转到了区里,自己还需要再跑一次区检察院。

  案子事实没变,并不代表着证据没有变。

  证据没有变,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理由一定会变的。

  总之,先去检察院看证据;再去法院交手续,这是应有的流程。

  一圈走下来,郝好除了带回来一些带字的纸,也没有任何的收获。

  事实还是那个事实,证据还是那些证据。

  因为罪名变了,理由当然也变了。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明知被害人属于特殊体质,仍然与被害人发生冲突,最终导致被害人的死亡,被告人邓子军的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在证据方面,检察院也做了一些补充。

  重新对邓子军进行了提审、证人也重新出具了证言,事实过程基本得到还原。

  但多了几份120的出车记录和死者的病历证明。很显然,这几份证据是为了证据邓子军

第76章 再起波澜(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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