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安德玛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始也不想搭理√,一心希望加盟阿迪达斯大家庭,奈何阿迪又看不上乔丹,或者说给的代言合同太低,导致乔丹最终选择和√谈一谈。

  最终NBA的圈子里出现了这么一条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消息:耐克以五年250万美元的代言合同签下新秀球员迈克尔乔丹。这在当时非常炸裂了,当时这份合同额太高了,完全可以用天价来形容,更何况他只是一位新秀啊,连一场NBA比赛都没有打过。

  要知道在当时的NBA里,顶级球星跟阿迪达斯以及匡威的球鞋代言合同最高也就在10万美元/年的水平,而这还得是荣誉满满、实力强劲的大佬级球员。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凭什么敢用这种价格签下一个新秀球员,这成了当时所有人理解不了的事情。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乔丹的代言合同细节也逐步被曝光,这个时候大家才发现原来这250万美元可没那么容易拿到,甚至可以忽略完成的可能性。

  在双方签订的球鞋代言合同中,√对乔丹有如下要求:①必须拿到最佳新秀称号,三年内必须入选全明星;②三年内个人场均得分必须突破20+;③三年内球鞋销售额不得低于400万美;最后如果以上条件未能全部完成,则合同第四、第五年不执行。

  说白了,√就是用金钱逼着乔丹使劲成为球星,也在赌乔丹三年内一定会成为球星。但换个角度想,如果乔丹失败,那三年150万美元的支出,对于当时的耐克来说也是难以接受的损失,所以真的很难想象当时的乔丹到底在双方会谈中给了耐克公司高层什么样的信心,会让其做出如此“不成功便成仁”的疯狂决定。

  随着时间的流逝,√赌对了,甚至很难用一个“赌对了”来形容签下乔丹的正确性。在生涯第一个赛季,乔丹就以场均28.2分6.5篮板5.9助攻2.4抢断的完美数据拿下最佳新秀,且直接成为东部全明星首发球员。

  至于那个“三年400万美元销售额”的要求,乔丹在进入NBA后的第三个月时,耐克公司销售额就突破7000万美元;再往后,乔丹成为了NBA历史最伟大的球星,甚至是体育史

42 安德玛(第2/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