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999年,当时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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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到了一个词,“骚包”,她恍然大悟地想,这两个字,要搁在林向屿身上,绝对是象形字。

  林向屿知道以后,理所当然地收下了这个形容词,还一脸无所谓地回答胡桃:“骚包配暴发户的儿子,不正是绝配吗?”

  不过林大少光芒太盛,很快就引来了祸端。

  初三一群自称“地头蛇”的学长,看不惯林向屿的高调行事,将他堵在了学校门口。

  “小子最近挺嚣张的啊?”

  林向屿转着手中的篮球,抬了抬眼皮,面无表情地说:“哦。”

  他的态度一下子惹恼了对方,对方上前拎着他的校服领子:“臭小子,别那么嘚瑟,你爸妈没教你怎么做人?”

  “狗拿耗子,”林向屿似笑非笑,“您还真是操碎了心。”

  “你这小子,给脸不要脸了是不?”

  林向屿轻轻抬了抬手中的篮球,五指并拢,朝自己的方向勾了勾,挑衅意味十足。

  对方彻底被激怒,从书包里扯出一根棍子,几个人上去围住林向屿,一棍子砸下去,可是还没反应过来,林向屿已经将篮球砸到了所谓的老大的脸上。然后他的双手在面前交叉,挡住了棍子的攻击。

  下一秒,林向屿抬起脚,一脚踹去,杀了对方几人个措手不及。有人从背后一个手刀切中林向屿的后脖,他头也不回,手肘发力后击,正中偷袭者的肚子,疼得对方倒退几步。

  林向屿一对五,不过显然他从小深谙此道,出手又快又狠。刚开始的时候还能耍耍威风,打到后面,就是一身狼狈,防都防不过来。不过好在是在学校门口,很快由于围观的群众队伍太过庞大,惊动了学校的保安,顺便也惩恶扬善了一番。

  第二天,林向屿上学,脖子上戴了一条大金链子,将头发梳起来立着,像是刺猬,惊动了全学校。大概是他的行事风格太乖张,和女生们心中那温润如玉的白马王子形象相去甚远,人气反而一下子跌了下去。

  可没想到,昨天找他麻烦的那几个人,不知道受了什么威胁,竟然整齐划一地站在林向屿教室门口,给他道歉。

  “道歉就不用了,”林向屿一脸瞧不上他们的样子,撇撇嘴,“不过我的篮球呢?”

  当天下午,林向屿的桌子上出现了一个篮球,被擦得闪闪发光。

  人红是非多,接下来,又开始有人传言,说林向屿的考试成绩都是靠作弊得来的。不过这话信服力十足,毕竟林大少上课从来不听讲,都是躲在最后一排看课外书。

  这个谣言在年级里传得沸沸扬扬,一大帮成绩优秀的学生表示不服气,闹到了老师办公室里,要他们给个说法。最终的结果是第二次月考的时候,林向屿被隔离到了办公室,在一众老师的火眼金睛下考试。

  成绩出来,所有人都被扇了个大巴掌,林向屿并没有如他们所说露出了狐狸尾巴,除了语文作文外,其他科目都是满分。

  “你这链子还挺好看的,”胡桃说,“借给我戴戴?”

  林向屿满不在乎地将链子取下来,递给胡桃,胡桃却没有戴,就握在手里把玩。

  “你想表达的意思是不是,你们都说我有钱,那就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真的暴发户?”胡桃指着手上林向屿的大金链子,哈哈笑着问。

  林向屿挑挑眉,被胡桃说中了。

  过一会儿,胡桃将链子还给林向屿,说:“其实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你上课到底都在看些什么书啊?”

  林向屿冲她抛了个飞吻,眨了眨眼睛,唱起来:“我有一个小秘密小秘密,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

  胡桃嘴角抽搐,强忍住一巴掌拍死他的冲动。

  至于胡桃,十二三岁的女孩子,大多还没有长开,像胡桃这样天生的美人坯子,在人群中就更加引人注目了。她身材比同龄女孩高挑,含苞待放,头发又黑又长,盘成一个髻,露出修长白皙的脖子。

  然后有几次,被班里其他同学看到有豪车接送胡桃上学放学,戴着白手套的司机毕恭毕敬地打开车门,帮她拿书包。那时候的奔驰比如今高贵稀少不止百倍,许多人有生之年看都没有机会看一眼。

  胡桃立马被贴上了“有钱人家的大小姐”的标签。周围人看她的眼神,从“她好漂亮”变成了带着讨好的尊敬,小心翼翼的,奴颜婢膝的。

  无论在哪个年代,金钱总是能代表地位。

  胡桃没有办法适应这样的友情,不知道如何回应。

  “哎,胡桃,你家是不是很有钱?”

  “你爸爸是做什么的啊?”

  “听说你去过香港?”

  面对周围同学的热情,明明知道他们没有什么恶意,胡桃却只能尴尬而僵硬地微笑。

  久而久之,又被加上一条“高傲冷漠”。

  有个词语叫“同病相怜”,因此“满身铜臭”的林向屿和“高傲冷漠”的胡桃惺惺相惜,又加上被年级主任强行要求打扫校园,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自然而然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两个人每次一见面,冲对方惨兮兮地耸耸肩,然后不约而同地咧嘴笑起来。

  有些话,不说彼此也能懂的。

  在看到林向屿靠着山地车在学校里大放光彩的时候,胡桃也不愿意再让司机接送,便对林向屿提出,能不能教她骑自行车。

  出乎意料的是,林向屿竟然爽快地答应了。

  “这么好说话?”胡桃吃惊。

  “嗯?”林向屿转过头,看了胡桃一眼,理所当然地说,“我们是朋友啊。”

  胡桃一愣。

  那一年她十二岁,却第一次有人对她说,我们是朋友啊。

  胡桃垂下头,轻声问:“为什么……为什么选我做你的朋友呢?”

  “你帮过我啊。”林向屿蹙眉,好像胡桃问了什么废话。

  “什么时候?”

  “第一次见你,”林向屿说,“周星驰的驰。”

  “这样也算?”

  “为什么不算?”

  “这么简单就可以成为朋友吗?”

  林向屿不耐烦地摆摆手:“哪来那么多弯弯绕绕的,女生就是麻烦。”

  林向屿说到做到,第二天,他不知道从哪里找出一辆四个轮的儿童自行车,推到胡桃面前。

  “这是什么?”胡桃哭笑不得。

  “你不是要学车吗?”林向屿说,“这可是我小时候最好的玩伴,无敌冲锋号,好不容易从我家储物间找出来的,特意给你擦得干干净净!”

  胡桃被他逗得乐不可支:“大帅哥你不要这样自毁形象啊!”

  嘲笑归嘲笑,胡桃还是乖乖坐上了那辆黄色的无敌冲锋号,在无人的小径上,按照林向屿的指示来回蹬着走。

  过了几天,林向屿拆了无敌冲锋号后轮两旁支出来的轮子,把它正式升级成了两轮。胡桃信誓旦旦,跳上去将车骑得飞快,结果方向控制不好,车把开始东倒西歪,胡桃却忘了要刹车。

  “小心!”林向屿口上说着,人却站在原地动也不动,根本没打算伸手去扶胡桃。

  毫无悬念,胡桃摔在了地上,她怒目瞪向林向屿。

  “男女授受不亲嘛!”林向屿挑着眉毛,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胡桃倒是干脆利落,又爬起来,继续骑。等她能完全控制无敌冲锋号后,林向屿终于从车棚里推出了他的山地车,将车座往下调到最低:“试试这个。”

  好在胡桃腿长,虽然有些吃力,但还是跨了上去。她的背弓起,跟着林向屿的指示调了赛车的挡速,却有点害怕,不敢踩脚踏板。

  “别怕。”林向屿帮她掌着车把手,皮笑肉不笑地威胁胡桃:“你不骑,我可要放手了。”

  “不要!”

  “真的放了,我数一二三。”

  “不要!”

  “一——二——”

  胡桃认命地闭上眼睛,在林向屿还没数到“三”的时候,咬牙冲了出去。等过了几秒,她迟疑地睁开眼睛,看到两旁的梧桐树在飞速倒退,凉爽的风打在脸上,远处是朝霞漫天,城市的屋顶被勾勒出光晕,万家灯火,一盏一盏亮起来。

  胡桃没有忍住,偷偷回头看了一眼。

  男生将手插在口袋里,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胡桃。

  她忍不住勾起嘴角笑起来。

  作为奖励,林向屿请胡桃在小卖部吃麻辣烫,她一连吃了两碗土豆粉,还加了一份土豆。林向屿还戴着他的大金链子,坐在破烂不堪的小卖部里,格外显眼。唯一能和他搭配的,就只有旁边的胡桃,唇红齿白,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

  “看到没,我学会了!”

  “别高兴得太早,”林向屿不忘泼她冷水,“上街和在没人的地方骑车完全不同,很危险的。”

  “没事,慢慢来。”

  她整个人看起来生机勃勃的,林向屿笑起来,伸出手,胡桃嘴里的粉还没咬断,丢下筷子,用力和他击掌。

  吃完土豆粉,他们同往常一样,一起走到车棚分别。

  “胡桃,”林向屿忽然叫住她,胡桃回过头,看到男生满脸愧疚,真诚地说,“刚刚不是我不扶你,而是学骑车,总要多摔几次才行。”

  淡紫色的夜色里,昏黄的路灯下,少年的眉梢带着浅浅的温柔。

  很多年后,胡桃回忆自己的少女时代,想起这一幕,他说的是学骑车,可又何尝不是人生呢?

  漫漫长路,总要自己摔几次,才能长大,才能学会放手。

  4.

  就在胡桃对自己的新生活一天比一天期待的时候,发生了一件让她再次跌入地狱的事。

  生活总是这样的。

  学校为了增强校园安全,新招来了一批保安。但大概是学校也出不了什么高价,请来的这批人质量堪忧,年纪小的看起来只有十八岁,瘦不拉几的;年长的就终日窝在保安室里抽烟打牌,整天穿着绿色的保安服,脏兮兮的,说话的时候满牙让人倒胃的烟垢,说话总是带着脏字。

  但是他们面对学生群体却有一种自然而然的自卑感,所以看到学生们时总会眼里闪着羡慕的光彩,或许在他们心中,“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大概是因为人多力量大,以前围绕在学校附近的地痞流氓也确实少了许多。

  有天下了体育课,班里同学穿着红色的运动服一齐从操场往教室走,胡桃走在人群后方。正好巡逻的几名保安迎面而来。

  忽然一名保安停下来,站在学生们的对面,大家不明就里,却听见他似是不可思议地开口:“杨桃?!”

  学生们都愣住,停下来,面面相觑。

  男人大跨步走到胡桃面前,欣喜之色溢于言表,又大声叫了一遍 :“杨桃!”

  胡桃抬起头,看到他的第一眼,她的脑海一片空白,然后慢慢地,像是用了一个世纪那样久,她终于想起来了,这个人是谁。

  她嘴唇微动,却一个字都说不出。

  男人咧开嘴笑,露出有厚厚烟垢的牙齿,他的嘴唇因为常年失去护养,皱皱巴巴的,脸上有刀伤一样的皱纹,他说话有一股浓浓的口音,一听就不是本市人,他说:“我是爸爸啊。”

  这五个字在现场顿时炸开了锅,所有人都兴奋起来,无比激动地欣赏着眼前的闹剧。

  胡桃的大脑终于又开始运转,她努力回想自己最后一次见到这位生父的情景。应该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他从赌场回来,二八月的天气里,只穿一件真皮夹克衫,眼睛因为熬夜而布满了血丝,但耐不住一张脸长得英俊,像是电视剧里的玉面书生。

  他那晚大概是输了很多钱,把院子里的门踹得哗啦作响。胡桃的母亲披上衣服起床,给他端上夜宵,煲了好久的鸡汤,一揭开,热气盈满整个客厅。

  却看见他喝得走路颠三倒四,扶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年轻女人进来了。女人穿一件青色旗袍,披着白色貂皮大衣,踩着高跟鞋,屁股比脖子扭得还厉害。

  “哟,还有人在等你回家呢。”女人说话尖酸刻薄,挑衅地看着胡桃的母亲。

  他笑得一脸猥琐,看着桌子上的汤,踉踉跄跄地挽着女人走过去,只是浅浅喝了一口,“啪”的一声把整个陶瓷汤锅摔碎在地,一口汤水吐到她母亲身上:“这是什么?这么难吃,想毒死我吗!”

  小小的胡桃站在房间的角落里,冷冷地看着眼前这一幕。那时候,她还叫杨桃,用的是他的姓。

  也就是那一天,她和母亲被赶出家门。

  他那时候多嚣张多飞扬跋扈,全城谁不知道杨家的三少爷,吃喝嫖赌,样样精通。

  而现在她对面的男人,来回搓着手,一脸殷勤,挤出讨好的笑容:“真没想到,我找了你好多年,一直没找到你。”

  胡桃看着眼前的男人,他的头发白了一撮,乱得像鸡窝,打着结,肯定已经好几天没有洗过,他还穿着劣质廉价的军绿色外套,根本挡不住任何风寒。

  和曾经的纨绔子弟判若两人。

  胡桃却有些文不对题,她轻声说:“那么大的家,还是被你败光了吗?”

  男人像是触电一样,突然收回了悬在半空中,想要去摸一摸胡桃的手。他沉默地看着她。

  另外几个保安走上前来,狠狠捶男人的肩膀,哈哈大笑:“发什么疯呢,你女儿?你有女儿?你女儿能长这样?也不拿镜子照照,别砢碜人家啊!”

  几个人拖着男人就往回走,男人直立着身子,一动不动,只哀求地看着胡桃。

  胡桃静静地开口说:“我知道,是你。”

  另外几个保安吓得张大了嘴巴,看看胡桃,又刻薄地打量着面前的同事。

  他们说他不配生出这样的女儿,那是因为没有见过他年轻时候的模样,连胡桃母亲都说,她这副好皮囊,全是遗传自父亲。

  她那风流倜傥,欠了一屁股桃花债的父亲。

  胡桃的心开始难受,缩成一团,要命般地难受。

  她曾经无比恨他,在心底诅咒他,恨不得他去死,立刻马上必须。

  可是时至今日,当她看到他这样落魄、穷困潦倒的样子,看到他陷入窘境,看到命运对他如此残忍,看到他被生活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失去尊严、卑躬屈膝,脸和身体上都是苦难留下的丑陋烙印,她竟然一点点也无法承受。

  到头来,她居然看不得他过得有一丝不好。

  骨肉相连,可能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仇恨,大得过天地和血

第一章 1999年,当时的月亮(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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