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上卷(30)渺小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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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以及去了北京见到老王之后到底该给人家带点什么这两件事上,老江心里犯了嘀咕。

  其实怎么去北京这件事,虽然老江至今仍未去过北京,但终究是找人打听,自己再尝试,就最终能解决的事情,无非就是费点功夫与时间,肯定不成问题。

  但见到老王,给老王带什么东西表表自己的心意、拉近一下同乡之情谊、再表达一下自己的意思,带什么东西能同时表达出这三点,就让老江犯了愁苦。

  要说从老家去北京城,见已经成了“城里人”的老王,能带得最好的东西当然是兴旺村出产的村民们自己家晾晒的鱼干,这是最地道,也是北京城里最罕见的东西。

  然而想到这一茬的时候,老江也同时想了起来,那就是老王其实是不吃鱼的。

  老王不吃鱼,归根结底的症结还是在他爸。

  他爸虽是兴旺村人,但不打鱼,而杀鱼。照理说兴旺村里都是渔民,谁家也不缺个杀鱼地,但问题就在于老王他爸杀鱼,要比所有人杀得都好,而杀鱼又是一件辛苦且腥味极重的活计,要是赶上了谁家想要大量制作鱼干,那杀一天鱼留下来的腥气,一个星期都散不掉。

  正因为杀鱼是一件麻烦事,而老王他爸杀的鱼比村里所有人杀得又快又好,所以老王他爸便成了兴旺村这个渔村里唯一一个杀鱼的。平日里杀完了鱼,老王他爸不但能收到工钱,村人们也同意他自己留下一些鱼的内脏来吃。

  按理说作为一个在渔村里长大的孩子,就算是长年累月地吃鱼和鱼内脏,老王也不该厌恶吃鱼。鱼腥归腥,终归有它的好,但人要是腥了,就好不了。

  老王他爸的工作是杀鱼,整天和腥气混在一起,不知是受了鱼的影响还是受了腥气的影响,自己也开始偷腥,并且似乎上了瘾。

  过去有一位名叫冯梦龙的大文人,他说过一句话十分经典:“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把男人的心理活动,那些跃跃欲试和心痒难耐,形容得淋漓尽致。

  当然,老王他爹并非偷不着,而不但是偷着了,且经常偷。

  可偷毕竟是偷,只要是偷了,就难以不被人发现。那时候老王还小,不懂世事,只记得某天早上他娘大吵大闹,在屋里砸锅砸铁,最终甩下一句话扬长而去。

  “老王你个孙子,你早晚死在偷上!”

  老王他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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