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关于人贩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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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贫女多瘦弱,“瘦马”之名由此而来。”

  “而扬州的富商,腰缠万贯、富甲天下,故在当时全国,扬州“养瘦马”之风最盛。”

  “还有一点,就是对于一些穷苦百姓们来说,养个女孩对于他们来说,压力是有点大的。”

  听了方从哲的话,朱由校说道:“看不出来,方爱卿对这种事还是很了解的啊。”

  听了朱由校的话,方从哲老脸一红,支支吾吾的对朱由校说迫:

  “回陛下,微臣年轻的时候也曾放纵过,所以……”

  还没等方从哲把话说完,朱由校便打断了,“方爱情,汝觉会不会有人干拐卖人口的勾当?”

  “那些所谓的瘦马,会不会是有人逼良为娼?”

  朱由校一连问出几个问题。

  “陛下,微臣认为,肯定会有人为了利益挺而走险。”方从哲答道。

  毕竟这里面的利润实在是太大了,说不定还能因此接触到平时接触不到的达官显贵,可谓是一本万利。

  “方爱卿,李唐对拐卖人口刑罚是怎么样的?”朱由校问了一句。

  “陛下,微臣记得是处以绞刑。”方从哲回答道。

  “那我大明呢?”朱由校发现自己身为大明的皇帝,却是连大明律都不甚了解。

  “回陛下,按照我大明律,凡设方略而诱取良人及略买良人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杖一百,徒三年......”方从哲还想接着说下去,朱由校打断他。

  “方爱卿,这处罚太轻了!”朱由校闻言皱眉道。像唐朝,对于拐卖人口的处罚,是处以绞刑,大明的处罚跟唐朝相比,是轻了很多的,无疑是对人贩的一种纵容。

  “那陛下以为......”

  “方爱卿汝不是说了,李唐对于人贩子的处罚是绞刑,这么一对比,我大明的处罚是太轻了啊。”

  朱由校对人贩子是天生的反感。

  “陛下,我大明律中也规定了,拐卖儿童者且采身折枝者,凌迟。”方从哲补充了一点。

第五十七章,关于人贩必须严惩(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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