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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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虫就会把你鲸吞蚕食,连骨头都不剩。”

  这就是以自己肉身饲养蛊虫的好处和坏处。

  蛊虫养在自己体内,以自己的血肉内脏为食,它们想要活下去,就会不停地吞噬着宿主的骨血。

  时间一长,就会将宿主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兰兰既然做到这一步,就应该知道这一点。

  即便今天江以宁不出手,她也不可能善终。

  兰兰眼里闪过一丝晦暗,攥紧了被子。

  见她不说话,江以宁又问道:“我还是想问问,你为什么挑选了郭承林?如果你真的想过好日子,以你的蛊术,大可以将情蛊下在一个未婚的富二代身上,这样的话,岂不是一劳永逸?既不用背负小三的骂名,又可以正大光明享受一切。”

  兰兰满脸嘲讽,她扯了扯唇,看向江以宁,“是乔万云请你来对付我的吧?她怎么看出来,郭承林是被下了情蛊?”

  “我不认识乔万云,今天算是误打误撞。”江以宁说了实话,“硬是要说起来,我只能算是认识郭成浩。”

  兰兰闻言,眼神动了动,不知道在想什么。

  她强撑着,翻身坐起来,理了理头发。

  那动作,风情万种。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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